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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海事局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

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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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式


实施机关:bet-356体育投注网(负责除烟台辖区外的国际航行船舶)、威海海事局(负责国内航行船舶)

受理部门:威海海事局政务中心

申 请 人:船舶所有人、经营人或其代理人

提交材料

可与船舶国籍证书同时申请。船舶已办理国籍证书,办理国籍证书时提交材料已包含下列材料,可免于提交。

1.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

(1)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》申请表;

(2)货船无线电证书或客船安全证书

(3)入级证书及其复印件;

(4)配员减免申请(申请减免时);

(5)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;

(6)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(委托时)。

2.航行国内(包括沿海和内河)航线的船舶

(1)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》申请表;

(2)配员减免申请(申请减免时);

(3)船舶检验证书簿及有关内容复印件;

(4)无线电安全证书、设备安全证书及其附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;

(5)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;

(6)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(委托时)。

3.船舶国籍证书(同时申请国籍证书的不予提交);

4.在境外建造与购买的船舶,船舶所有人应递交有效的船舶证书和相关资料的副本。

办理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第五、六条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六条
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》全文

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》第十三条

5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》第十三条

 

办理流程:受理、初审、复审、审批

办结期限:7个工作日

办理结果:符合条件的,签发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》;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核发并说明理由。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办公地址、办公时间、联系电话、监督部门、监督电话:

 

威海海事局

    

威海海事局政务中心

    

威海市海滨南路211

工作时间

08:30-1130     1330-1700

联系

电话

0631-5190321

举报

电话

        察:06315207894

纪检监察:06315098765

局长专线:0631-520332024 小时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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