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海海事局海船船员体检机构及主检医师备案 | ||||||||||||||||||
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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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式
实施机关:威海海事局 受理部门:威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 请 人:海员体检机构 具备条件: (一)体检机构: 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; 2.具有有效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业体检保健机构,并取得卫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健康体检资质; 3.开设符合规定的诊疗科目; 4.自有具备健康证书签发权的主检医师2名及以上; 5.具有符合规定的仪器、设备; 6.配有STCW公约、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》、《海员健康检查指南》、《国际船舶医疗指南》等技术资料; 7.建立完善的海船船员健康体检质量管理制度。 (二)体检医师: 1.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; 2.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健康体检的临床经验; 3.熟练掌握船员健康检查要求,熟悉《海员健康检查指南》、《国际船舶医疗指南》及海船船员职业特点。 提交材料: 1.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、主检医师备案申请表; 2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; 3.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 4.主检医师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、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、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从业经历相关证明材料; 5.开展海船船员健康体检项目相应的仪器、设备及运行情况等资料(包括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仪器、设备清单); 6.海船船员健康体检质量管理制度; 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》(海船员〔2012〕231号 ) 办结期限: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:符合条件的,予以备案;不符合条件的,注明审查意见。 收费标准:不收费 办公地址、办公时间、联系电话、监督部门、监督电话:
威海海事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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